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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(記者李延霞、劉錚) 記者3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,為遏制和打擊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的違法犯罪行為,央行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工商總局、銀監會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聯合印發相關通知,決定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開展聯合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專項行動。 
  近年來,作為個人信用標誌的銀行卡和身份證被當作商品在網上倒賣,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嚴重擾亂了公平誠信的社會環境。網上買賣銀行卡的方式有通過網上商城、商品交易平臺、博客等發佈相關“廣告”信息;買賣的內容有銀行卡、身份證、網盾、手機卡、開戶資料等。
 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,不管以什麼樣的方式,買賣銀行卡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為。
  據介紹,《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》規定,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和轉借。此外,買賣銀行卡行為過程中可能會伴隨著非法持有大量銀行卡、買賣居民身份證等違法行為,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買賣居民身份證罪。
  網上買賣銀行卡危害巨大。目前,我國的銀行卡屬於實名制,卡內存儲了很多個人信息,如果貪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銀行卡,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來從事非法活動,給自己帶來法律風險,甚至承擔刑事責任。非法買賣的銀行卡、身份證等可能被用於洗錢、逃稅、詐騙、送禮和開店刷信用等。一旦所售銀行卡出現信用問題,最終都會追溯到核心賬戶,導致個人信用受損,甚至承擔連帶責任。
 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,此次聯合整治行動旨在通過清理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有害信息,凈化網絡環境,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;查處一批非法買賣銀行卡犯罪案件,有力震懾犯罪分子;規範銀行卡申領程序,強化銀行卡賬戶管理;加強宣傳教育,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買賣銀行卡行為性質和後果的認識。
  針對持卡人在使用銀行卡過程中應註意的問題:該負責人提醒,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、銀行卡、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,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,對於廢棄不用的銀行卡,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,並將卡片磁條毀損;不出租、出借、出售個人銀行卡、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,以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,並承擔法律責任。  (原標題:多部門聯合整治銀行卡網上非法買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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